《規劃》提出,力爭用5年時間,實現全市消防裝備綜合實力上一個新臺階,全面實現全市消防裝備建設從數量規模型向質量效能型的轉變,促進滅火救援核心戰斗力有效提升。
《規劃》要求大力優化消防車輛比例結構,力爭用3-5年時間更新超期服役車輛,逐步淘汰10年以上服役期和存在嚴重故障的車輛,進一步提高舉高、專勤和戰勤保障消防車的配備比例,滿足新時期滅火救援任務需求。今年內,全市現役消防中隊要達到“3 2”的滅火救援基本作戰單元裝備配備。預計到2020年,全市將增配154輛消防車、7艘船。此外,《規劃》提出,要根據特殊場所和區域滅火救援任務專業化處置要求,配備相應的特種裝備器材。
截至目前,我市已完成城市消防站車輛“3 2”基本作戰單元配備任務,全市現役消防中隊的滅火器配備均已達到《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