城管隊員用執法儀記錄執法過程 (網絡圖)
一句“城管來了”,一度曾是熱門網絡語。長期以來,城管執法糾紛屢被曝光,城管執法形象備受公眾爭議。4月5日,記者從昆明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獲悉:到2017年底,昆明全市城管將全部配備使用執法記錄儀,實現城管執法活動全過程記錄。
據悉,由住建部起草的《城市管理執法辦法》將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,執法范圍包括住建、環保、工商、食藥、交管、水務等領域與城市管理相關部分的行政處罰權?!掇k法》中規定,城管執法人員開展執法活動,可以以勘驗、拍照、錄音、攝像等方式進行現場取證,在現場設置警示標志,詢問案件當事人、證人等,查閱、調取、復制有關文件資料等。同時要求城管執法人員應當持證上崗,主管部門應當運用執法記錄儀、視頻監控等技術,實現執法活動全過程記錄。
“城管隊伍配備執法記錄儀,是規范執法的必經之路?!崩ッ魇谐枪芫謭谭ūO督處負責人表示,全面推廣和規范使用執法記錄儀,有利于促進城管綜合執法部門及其執法人員加強自我約束,規范執法言行,提升管理水平和執法效能;同時是依法維護城管綜合執法人員和當事人合法權益的重要舉措。他認為,配備使用執法記錄儀對促進各級城管綜合執法部門依法行政、嚴格執法、文明執法,強化執法監督,有效預防和減少城管綜合執法突出問題,進一步嚴格城管綜合執法隊伍紀律作風、推動樹立城管綜合執法部門良好形象,都具有重要的意義。
記者了解到,昆明市城管局于2015年啟動執法記錄儀配備工作,2016年5月19日正式出臺了《昆明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執法記錄儀使用管理規定(試行)》,《規定》要求昆明市城管綜合執法人員使用執法記錄儀遵循“出勤必帶、執法必用、資料必存、專人保管”的基本要求,并對嚴格規范使用和管理執法記錄儀作出了明確具體規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