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22日3時15分左右,浙江溫州洞頭區北岙街道海灣一區9幢601室發生火災,火災造成3人死亡,其中2人為11歲兒童。目前具體事故原因還在進一步調查中。
7月23日2時許,安徽合肥市瑤海區漕沖支路一民房發生火災,現場發現4人死亡,具體原因相關部門正在調查中。
這兩起亡人火災事故,有哪些特點?
-
火災發生在凌晨(人們處于深度睡眠時段)。
-
發生在居住建筑。
-
過火面積小、亡人多。
-
建筑內無自動消防設施。
如何遏制“小火亡人”火災事故?
常備環保水基型滅火器

提高公眾防災、減災能力
《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》:第二十八條 因消防安全責任不落實發生一般及以上火災事故的,依法依規追究單位直接責任人、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負責人或實際控制人的責任,對履行職責不力、失職瀆職的政府及有關部門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實行問責,涉嫌犯罪的,移送司法機關處理。
近期多起居民樓亡人火災事故再次警示我們,人人都應主動提高消防安全意識、主動提升火災防范能力、主動改善家庭消防安全環境,確保消防安全。屬地有關部門應研判火災發生特點、開展針對性警示教育培訓、精準開展警示教育活動、切實提升轄區群眾消防安全意識和防災救災能力,從根源上遠離火災傷痛,維護社會穩定。相關單位應主動履行消防安全主體責任,宣傳消防法律法規,維護消防安全。
事后的救遠不及事前的防,
為了您和家人的的安全請務必提高自身防范意識和能力:
(一)在居民樓內公共區域、人員密集場所內為電動車或電瓶充電是違法行為,每個人都應當守法;在“三合一”場所、居民樓客廳/陽臺為電動車/電瓶充電,對自己危害性較大,特別是夜晚睡覺期間,不要心存僥幸、圖一時之便。遇到在居民樓內違規充電行為,請及時拔掉插頭制止并反饋至物業單位,沒有物業的居民樓院可撥打96119或12345進行舉報。
(二)不宜將充電器放置在床頭(或床上)使用,一旦故障自燃,易引燃周圍可燃物,自救難度較大。
(三)電器使用后務必斷電:下班前、出門離家前、睡覺(午睡)前,請務必關閉電器電源,防止電器故障自燃引燃周圍可燃物。
(四)燃氣使用完畢后,務必關閉灶前閥:防止燃氣膠管老化造成泄漏,引發燃爆。
(五)加強兒童消防安全教育。
(六)使用明火或者盤式蚊香時,要遠離可燃物,防止引燃周圍可燃物。
(七)居民樓戶內配備滅火器: 火災發生初期家中常備的滅火器能夠撲滅初期小火,幫助住戶及時自救;
(八)“三合一”場所忌超規模留宿人員,宜采用防火隔墻、防火門與住宿區進行防火分隔,設置第二“緊急逃生口”;多層居民樓陽臺防盜窗應預留“緊急逃生口”,以備急用。
任何時候、任何情況下都不應占用消防車通道。

針對電動車亡人火災事故:不但要普及電動車“進樓入戶”充電的危害(對家人的危害、對他人的危害)、電動車火災引發人員傷亡的原因,還要重點普及電動車引發亡人火災事故后,車主應當承擔的刑事責任以及民事賠償責任。
針對家庭電氣火災:不但要普及電器火災處置方法,更要普及電器安全使用知識,比如電器周圍不能放置可燃物(家庭內可燃物很多,除了墻體、地磚、金屬等阻燃、不燃物品,家具、衣物等皆可燃),電器使用完畢后要切斷電源,電線要經常檢查,不可超負荷使用電氣。近年來火災數據顯示,電氣火災占比依然較大。
針對燃氣泄漏爆炸:要普及應急處置知識,更要宣傳燃氣安全使用知識。教會群眾自查隱患,杜絕意外事件發生。
針對“小火亡人”火災事故以及被困火場無法脫險情形:要推廣安裝獨立式火災探測器,提高群眾發現初起火災的能力,防止小火成災,遏制“小火亡人”事故,防止火災發現不及時被困火場遇險。
針對居民樓火災“盲目逃生”遇險現象:要引導群眾提高避險本領,遇火災、應冷靜。
針對“三合一”場所:要持續開展整治,要最大程度的化解消防安全風險。
針對人員密集場所:可配備移動式微型消防站,可在第一時間發現火情,快速到達起火點,直接撲滅,避免小火變成大火。
新來電新能源智能化應急消防車是專門針對企業、社區、村鎮、學校、街道等人員密集場所研發設計的移動微型消防站,以其車身靈巧、機動性強、通過性高等特點,有效解決限高、限寬,道路狹窄,第一時間發現火情,快速到達起火點,直接撲滅,避免小火變成大火,車輛與大數據平臺和消防指揮中心24小時聯動,GPS精準定位,掌握車輛運行軌跡,智能搜索為客戶端提供最近水源。裝備360度攝像頭:實時采集現場數據,傳輸給指揮中心。
智能終端指揮平臺和大數據云平臺在發現險情后,對險情發生區域內所有消防車和消防員發出警示電話、救援信息,對救援工作進行統一指導、調度。實現一鍵導航直接到達火災現場。全面實現人車聯動。
每個人都可以做到
做得更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