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1.1 該裝置產生的氣體具有窒熄性能,可抑制可燃物質的燃燒或陰燃的進行。與其它滅火介
質相比,惰氣分子直徑小,容易爬穿過冒落區、空洞、裂縫進入災區滅火;
1.1.2 惰氣發生裝置與液氮相比,具有輕便、可移動、產氣工藝簡單,單位產氣成本低(僅
為液氮 1/170)等優點;
1.1.3 惰氣發生裝置單位時間產氣量大,惰化火區速度快,滅火后恢復工作安全、迅速、經濟,
設備損失率小等特點?,F已列入《煤礦救護規程》區域救護大隊必備的大型滅火裝備之一。
1.2 用途及適用范圍
主要用于煤礦井下撲滅大面積明火火災,抑制瓦斯爆炸,迅速惰化火區。即可處理巷道明火,
又可處理采空區火災,是處理瓦斯礦井火災事故較為理想的滅火阻爆新型技術裝備。對倉庫、油庫、
機庫、隧道、地下商場等封閉或半封閉有限空間的消防火亦可適用。